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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经理签字的工程结算单是否有效?

(一)基本案情
 甲方、乙方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,在合同履行期间,乙方向甲方进行劳务分包阶段性结算对账,期间甲方的项目经理李某,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,工程完工后,甲方撤场。乙方因劳务费支付问题,起诉至法院。但对方认为项目经理无权对外签署结算单,对结算数额不予认可。
(二)裁判结果
法院认为,甲方已认可李某为甲方的项目经理,但却否认其签字的真实性,李某作为甲方工作人员,但甲方并未出具证据真实该结算单签字并非李某所签,因此对甲方的抗辩不予采纳,法院支持了乙方的诉求。
(三)典型意义
在建设工程纠纷中,要勤于对工程量要求确认、结算数额的对账工作,对于签字方是否有权利去签订,需要核实委托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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